Date : Thursday, August 06, 2009
Time : 12:45 AM

tonight die die must blog. i'm feeling so down! zzzz...

not trying to discriminate some of my faithful readers like bryani(maybe) and dannis etc, but i'm going to blog in chinese.


五月考试前,我突然想起她。
突然非常非常想念她……
我周围的人都不看恐怖片。
她也不例外,但她还是会陪我去看。
她说‘想看就看。’
她可能在看戏时,三分之二的时间都遮着眼,但她还是陪我看了。
被疼的我并不知道自己被疼。
她是第一个那么配合我的人。
遗憾的是…她可能也是最后一个。
她就是我的‘前女友’。
分手差不多已经四年了。
此时此刻,我非常想再和她做朋友。
可是,如果我们的感情有那么那么的深厚,四年前就不该分手呀。
我相信剩余的友情应该抵挡不住四年的空白记忆……
更何况分手的理由直到现在还存在。

也就是那个理由让我这几天闷闷的。
原本还以为是因为光的情感而受影响。
很不幸的,事情没那么简单。
我在以前领悟了两大难事。
一、当朋友向你诉苦或求救时,你却没有话可讲或能力去帮忙。
二、当某个男生向你告白时,你却不能答应。而他却默默地在那儿等待。
让我纳闷的原因就是第三难(过)的事。
朋友,不管是你最好或普通的朋友,在长大后,他们的生命里只有工作和家庭,不会有你。
四年前,我了解了这个道理。
在四年前和今天之间,我记得我在这个部落格里也有写过这类的话。
前两回,我都不想把它当成事实。
今天,我不能再逃避了。
朋友这玩儿,让我很失望。
我不是说我现在的朋友们都不好,我也不是不赞同以后终究会走的路。
因为,很有可能我也会变成那样。
对别人来讲,我也是个朋友。

二十岁的我还是不化妆、不卖名牌包包。
可是,二十岁的我不是很想再交新朋友了。
在班上,同学们本来想和我讲讲话,但看了我的脸后,他们还是觉得算了。lols.
现在面对光,我都不是很想尽心尽力地去当个好朋友。
丽璇应该会蛮开心的。因为奕辰终于不会再有那么多朋友了。
也许,明年二十一岁的我会看破红尘。
但不会去梯发当尼姑啦。哈哈哈。

人生短短,但我却看不到美好的未来。
不好的事总是让人们记忆深刻。
我领悟到那么多“不好的事”。
什么时候我才能有办法延长我要的幸福?

对于挽回她和我的感情,我真的很没有信心。
应该挽回并重蹈覆辙吗?
还是该就此完完整整的结束这份缘分?
撇开我不说,还有另一个她呢。
她们的感情也很要好的。但是结果为何会演变成这样???
我不了~
如果我是那另一个她,我会很难过。
反之,那另一个她似乎没有强烈的感触。










痛。苦。